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资格复核的通知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,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现就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 资格复核的时间 2020年1月6日至10日工作日。 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。 二、 资格复核的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(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服务大厅)。 三、 资格复核所需手续 ㈠ 考生需提交经单位加盖公章的《资格考试资格复核表》一份。 ㈡ 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保卡,毕业证书原件。 ㈢ 单位办理复核的,出示单位介绍信并提供以上所需要的复核材料原件。 ㈣ 委托他人办理复核的,需出具委托书并提供以上所需要的复核材料原件。 四、 资格复核注意事项 ㈡ 请参加复核的考生按时参加复核,逾期不参加复核的,按自动放弃资格复核处理。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,选择“增报专业”的考生不参加复核。 ㈢ 因工作原因、出差、集中复核等不能按规定时间复核的,可以在资格复核时间内参加复核。 ㈣ 资格复核结束后,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复核结果,接受社会监督。合格证书发放另行通知,请关注“重庆人社”微信公众号。 五、 资格复核咨询电话 12333 86868835 88152252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月2日 附:样表 重庆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复核表 姓 名 | 张 三 | 学 历 | 本科 | 所学专业 | 土木工程 | 毕业时间 | 2012年7月 | 参加工作时间 | 2012年7月 |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| XXXXXX |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| 7 | 联系电话 | XXXXXX | 资格复审编号 | 在复核通知中查询 | 工作单位 | XX单位 |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: 情况属实 (盖章) 2019年 XX 月 XX 日 | 复核结果:1、合格 □2、不合格 □其中:取消上一年度考试成绩□ 取消全部考试成绩 □ 不合格原因:① 专业工作年限不够 □ ② 学历不符合要求 □ ③ 所学专业不符合要求 □ ④ 不符合免试条件 □ ⑤ 提供假学历、假证明材料□ ⑥ 其他 □复核签字: 年 月 日 |
说明: 1、“考生所在单位意见”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。 2、“复核部门意见”由发证机关复核,考生不填。 3、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,复印件无效。 4、复核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。 考生身份证号码: 考生签字: 委托他人代理复核的,委托代理人需如实填写下面内容: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: 代理人签字: 代理人联系电话: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复核常见问题 一、填写《资格考试资格复核表》时,单位盖章栏,现在的工作单位与当初报名时的单位不一致,工作单位如何填写、加盖哪儿的公章? 答:如实填写现在的工作单位并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即可。 二、毕业证书丢失,资格复核时该如何办理? 答:一是有学位证的,提供学位证参加复核;二是无毕业证和学位证,可在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复核;三是学信网无法查询学历证明的,可以凭档案管理部门加盖鲜章的学籍档案复印件参加复核。 三、有两个毕业证书,记不清报名时用的是哪一个毕业证书报的名,现在参加资格复核该如何办? 答:两个毕业证书的学历以及对应相关工作年限均符合报考条件,如实填写任何一个均可,为了稳妥起见,复核时,最好把两个毕业证书都带上。 四、本人不在重庆,能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核吗? 答:可以。请查看资格复核通知,按通知要求的资料交他人即可办理。 五、全日制学校毕业的学生,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如何计算? 答:全日制毕业生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应如实填写,最早计算可按取得毕业证书后,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开始计算,未取得毕业证之前实习期不算作专业工作年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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